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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及时报送海关年报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04-09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自2017年度年报起,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海关年报报送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海关年报报送内容: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关务负责人、海关业务联系人等海关年报事项。不同企业类型填报数据项不同,具体以公示系统为准。

查询方式: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将不对社会公示,企业报送的年报信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向海关总署推送共享。已完成年报的企业,可以在完成报送之日起7日后,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credit.customs.gov.cn)查询企业年报的状态。

注:有的企业反映已经做完年报公示,但是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年报情况时显示“未报送”。在这里提醒一下:企业只要确认年报已经提交了,可以暂时不用太在乎这个显示状态。在6月30日之后仍显示“未报送”的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年报补报功能进行补报。在此之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办理海关业务。

咨询电话: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报关信息”中的事项填写问题,请咨询海关12360热线与中国电子口岸0532-82955188热线,如遇到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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