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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山东分会商事仲裁业务指南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5-09

一、如何享受贸仲山东分会公正高效快捷的仲裁服务?

建议合同各方在签署合同时加入如下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ando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二、贸仲山东分会简介

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员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中文简称“贸仲”)的派出机构,贸仲山东分会于2018年9月在山东济南设立,以为当地企业提供国际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仲裁法律服务,助力区域仲裁公信力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为己任。新冠肺炎疫情之下,贸仲山东分会愿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应对商事争议贡献一己之力。

(一)疫情之下,贸仲山东分会能提供哪些便利服务?

1. 便捷的立案申请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向贸仲山东分会提交立案申请:

(1)线下立案申请

申请人提交纸质仲裁申请书和仲裁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并按照贸仲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

仲裁程序自贸仲山东分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开始。

(2)线上立案申请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快速立案,递交仲裁申请及相关电子材料,由立案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案件审批。同时,当事人可通过手机端来接收立案后案件的相关通知包括仲裁通知、组庭通知及开庭通知等。

*贸仲在线立案系统(PC端)操作要点

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online.cietac.org/,进入贸仲在线立案系统的登录界面。首次登陆需按照提示进行注册。

登录系统后,在首页依次点击“我的仲裁”、“我的案件”、“新建仲裁申请”,填写立案信息。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根据仲裁条款约定选择“贸仲山东分会”并点击“提交至仲裁委”。经立案工作人员审查后,反馈信息将会发布到“通知中心”列表中。

*贸仲公众号立案系统(手机端)操作要点

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点击菜单“仲裁指南”中的“在线立案”进行账号绑定(注:无账号用户请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同一账号可在系统PC端、手机端同时使用)。之后,点击“网上立案”,创建一个新案件,并按提示填写案件内容。完整填写后,根据仲裁条款约定选择“贸仲山东分会”并点击“提交至仲裁委”。创建的案件可在首页“我的案件”中查看。

提示:在“贸仲委山东分会”微信公众号中,输入“在线立案”,可了解贸仲在线立案系统操作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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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山东分会仲裁流程示意图)

2.线上、线下庭审方式

贸仲作为中国成立最早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在海内外拥有众多派出机构,贸仲山东分会作为贸仲迄今最年轻的境内派出机构,配备了非常先进的设施,能够完全实现无纸化会议,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庭审中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举证、质证、答辩,满足用户对仲裁服务的需求。

疫情期间,贸仲总、分会充分借助网络科技发展,不断突破创新。现已实现互联网仲裁新突破,当事人可选择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开庭,为当事人及代理人节约时间成本,提高效率。

3.仲裁全流程咨询服务

贸仲山东分会积极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提供电话、在线咨询服务,针对立案程序、仲裁条款拟定、管辖权、材料提交、仲裁费用、保全问题及疫情期间工作安排等相关问题答疑解惑,全天24小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及时的咨询服务。

4.抗疫法律风险防范公益平台和“贸仲直播间”

2月11日,贸仲在微信公众号“中国贸仲委”专门设立“共克时艰,玉汝于成---抗击疫情法律风险防范专栏”公益性平台,集思广益,邀请各行业仲裁员、专家发挥专业所长,积极研究,提前谋划,为各行各业抵御疫情法律风险、有序复工复产献计献策,共同为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贡献法治的力量。截止目前,平台收到各界仲裁员专家提交的研究报告百余篇,涉及金融、保险、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泛文化娱乐业、国际贸易、网上争议解决、PPP、境外能源行业等多个领域,针对疫情背景下各个行业及相关企业最关心、最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分享真知灼见,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同时,贸仲及各分会邀请知名专家开展“贸仲直播间:战疫风险防范法律讲座”,帮助国内外企业有效应对因疫情产生的法律风险、为各行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指引。

(二)仲裁为什么选择贸仲/贸仲山东分会?

贸仲是中国设立最早的涉外仲裁机构,迄今已有60余年历史,是世界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山东分会作为贸仲的直属派出机构,与总会适用相同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仲裁程序和裁决质量采取一体化管理,确保当事人就近享受到贸仲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相比其他仲裁机构,贸仲/贸仲山东分会具有自己的特点:

1.受案范围宽,国际化程度高。根据贸仲《仲裁规则》,贸仲受理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争议案件和国内争议案件。2019年贸仲受理案件3333件,其中国内和涉外案件分别占比81.49%、18.51%;争议金额达人民币1220亿元,涉外案件争议金额占比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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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的国际化还体现在仲裁规则和仲裁员队伍上。贸仲现行《仲裁规则》与国际上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基本相同,贸仲《仲裁员名册》(2017年)中有1441名仲裁员,其中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408名,分别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

2.独立公正。设立60多年来,贸仲的独立、公正、廉洁以及裁决的质量得到了国内外当事人的广泛赞誉。贸仲办案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的干涉,其仲裁员必须保持独立和公正。在仲裁程序中,各方当事人均有平等机会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仲裁程序快捷高效。秉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贸仲在仲裁程序中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仲裁的优势。贸仲的开庭审理一般只需1至3天,所受理仲裁案件绝大多数在仲裁庭组成之后4-6个月内结案。

4.仲裁费用相对低廉。贸仲的仲裁收费标准在世界主要仲裁机构中相对较为低廉,与国内其他仲裁机构相比,同等条件下收费基本相同。与诉讼相比,由于仲裁一裁终局、程序快捷等特点,使得采用仲裁对当事人而言更为经济。

5.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贸仲仲裁的显著特点。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可以在仲裁程序中进行,即经当事人请求或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仲裁庭担任调解员的角色,对其审理的案件进行调解。如调解因故被当事人要求终止,可恢复仲裁程序。此外,当事人在贸仲之外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凭其达成的由贸仲仲裁的仲裁协议及和解协议,请求贸仲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

6.专业的仲裁服务团队。贸仲/贸仲山东分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案件管理队伍,成员大多具有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精通英语、法语或俄语等外语,积极向上,勤勉尽责。贸仲仲裁院向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后,即会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案件的程序管理工作。

7. 个性化的仲裁程序管理。为更好地服务山东地区商事主体,贸仲山东分会提供仲裁条款个性化定制服务,协助保全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仲裁程序管理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同时,贸仲山东分会实行点对点仲裁秘书对接机制,全天24小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及时的仲裁服务。

(三)商事争议解决为什么选仲裁?

解决商事争议,有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与其他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以下优势:

1.当事人意思自治。在仲裁中,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并可就开庭审理等事项达成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

2.一裁终局。在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中,只有诉讼判决和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与法院判决不同,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仲裁裁决虽然可能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承认和执行,但理由非常有限,在涉外仲裁中通常仅限于程序问题。

3. 专家裁判。仲裁机构一般均聘有法律专家和来自各行业的专家担任仲裁员,供当事人选择,保证经济贸易各行业的纠纷能够由本行业的专业人士审理,有利于行业纠纷的快速解决。

4.仲裁具有保密性 。仲裁案件不公开审理,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5.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可以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在163个缔约国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该公约于1987年对中国生效,中国在加入时作出了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此外,仲裁裁决还可以根据其他一些相关国际公约和条约得到执行。

(四)如何拟定有效的贸仲山东分会仲裁条款?

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且具备(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项主要内容。为保障当事人仲裁意愿有效实现,我们特别提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在仲裁条款/协议中选择“贸仲山东分会”。为方便当事人,贸仲山东分会提供示范仲裁条款以作参考: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贸仲委山东分会”微信公众号中,输入“示范条款”,可获取贸仲山东分会示范仲裁条款(中英文版本)。

(五)如何联系贸仲山东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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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电话垂询贸仲山东分会0531-81283380,或关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山东分会”微信公众号,登录贸仲网站http://www.cietac.org/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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