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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数据跑路”代替“百姓跑腿”威海石岛海事处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办妥首起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9-19







根据上级推广使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部署,威海石岛海事处在辖区积极推广平台使用,于9月11日为申请进行明火作业的巴拿马籍船舶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审查通过了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并顺利生成了电子证照,让多年来辖区明火作业、船舶试航等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必须到窗口递交材料审查、领取备案书的情况成为过去时。

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全面应用平台开放功能,能够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时期,积极引导辖区行政相对人使用功能日趋强大的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办理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不仅能够实现“让数据跑路”代替“百姓跑腿”的目标,更是严格防控疫情的有效举措。为此,石岛海事处一是组织全处业务人员扎实掌握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权限内功能和审查操作方法,二是广泛通知辖区船厂、码头、船公司等经常需办理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的单位、船舶,通过学习平台使用视频、操作手册,结合海事处政务受理人员指导,正确使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零跑腿”。

自9月11日审查通过首起船舶在港区水域安全作业备案后,威海石岛海事处又陆续顺利办结了3起在港区水域明火作业备案,辖区企业基本能够熟练使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获得审查通过的电子证照,不必携带材料到政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威海石岛海事处将持续推广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应用,让辖区企业、广大船员朋友均能享受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注重执法联动,结合“一网通办”审查情况,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港区水域作业安全,真正发挥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作用。


来源:山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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