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海 事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通告 所有海上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

www.singlewindow.sd.cn 2016-08-03

本报讯  8月1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海上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对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包括航经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客货班轮、国内海上客运船舶等)实施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海上客运船舶航行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必须遵守所在港口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部门关于能见度不良时限制开航的有关规定。

二、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必须遵守所在港口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部门关于开航风级限制开航的规定。

三、港口经营人、客运船舶公司及其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执行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售票管控、航班调控和旅客疏导、安置工作。

来源:中国水运报


上一篇:中国船级社检验的“山东政通”轮入选世界最佳50艘船舶
下一篇:俄罗斯海事局港口监督检查官到山东海事局开展PSC业务交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