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海 关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号(关于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的公告)

www.singlewindow.sd.cn 2024-01-12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比利时非洲猪瘟疫情禁令,相关输华动物及其产品须符合中国法定检验检疫要求。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24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月12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4号(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免保税货物简化申报要求的公告)
下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关于调整发布海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