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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主动披露作业时效 完善稽查容错机制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8-11

8月5日,经烟台海关审核,烟台辖区的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向海关主动报告漏报设备的行为被认定为主动披露,在依法补征39.8万元税款后,海关减免了企业漏报货物行为所产生的滞纳金并免除企业30余万元的罚款。

  今年7月底,这家企业在验收一批进口设备时,发现由于与国外客户沟通有误,企业报关人员在向海关申报时,漏报了2台设备。此时,海关已按规定完成了对这批设备的税收征管工作。企业将漏报情况主动向海关进行报告,海关遂按程序启动了企业容错机制审核,并作出了上述决定。

  据了解,主动披露是近年海关实施的一项旨在为诚信企业提供更加优良营商环境、支持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举措。具体来说,就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愿意接受海关处理,海关在认定属实后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一种管理模式。

  今年3月以来,烟台海关为帮助外贸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建立了一整套容错机制特色做法,为企业复工复产争取有利条件。海关在各业务现场设置了主动披露岗,第一时间受理企业主动披露业务,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海关”平台开展业务,满足疫情期间“不见面”主动披露需求,并借助海关内部无纸化办公系统,压缩受理、核实、审核和处置等主动披露各作业环节时间,提升主动披露作业时效。

  下一步,烟台海关将持续推进主动披露改革,以包容审慎的原则对待新业态、新模式,规范企业主动披露行为,简化主动披露程序,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作为出发点,构建完善后续监管体系。


来源: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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