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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www.singlewindow.sd.cn 2022-05-18

潍政办字〔202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 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 化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对外 开放新高地,根据海关总署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 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和山 东省口岸办等12部门《关于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鲁口通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 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

协调推进潍坊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际海运竞争力。加 快推进潍坊港中港区5万吨级航道与疏港铁路工程,完成中港区 5万吨级滚装泊位建设,全面提升潍坊港国际海运竞争力。加密 潍坊港面向日韩等国际集装箱航线,建设环渤海集装箱及滚装运 输枢纽港、新兴液化品中转基地和省会城市圈黄金出海口。(责任 单位:市交通局、市口岸办,滨海开发区管委会,山东港口潍坊港有 限公司)

 2.加快综合保税区提质升级。围绕“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 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 ,加快培育虚拟现实等主导产业。支 持区内企业大力发展保税研发、保税维修等新兴业态。用好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放大综保区政策效应,带动扩大全 市跨境电商进出口。深化外贸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等创新举 措,2022年12月底前新落地外贸企业150家以上。(责任单位: 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潍坊海关,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3.协调推进港口进口粮食指定监管场所建设。主动加强对企 业的指导和服务,协调查验单位做好山东港口潍坊港进口粮食指 定监管场所建设和验收工作,力争形成存储10.5万吨、年周转存 储75万吨的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潍坊海关,山东港 口潍坊港有限公司)

 4.推进潍坊机场货运口岸开放,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 以货运为先导,积极推进潍坊南苑机场对外开放,并与青岛胶州机 场共同构成“胶东经济圈”国际客运货运双核枢纽。发挥区位优 势,服务跨境电商产业,开拓国际邮件业务,满足外贸企业需求,加 快融入“一带一路” ,形成陆海空立体化大交通格局,为保障区域生 产生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提升城市品质提供 更加坚实有力的物流组织和区域分拨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口 岸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潍坊海关、 潍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邮政管理局,南苑机场有限公司) 

5.加快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潍坊联动创新区建设。落实省自 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工作部署,推动滨海开发区与青岛自贸 片区开展油品贸易合作,建设保税原油混兑贸易直销中心、国际原 油集散分拨中心。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对我 市复制推广范围内的事项全部建立工作台账。推动 CIPS标准收 发器的安装和应用,提高跨境人民币资金汇划实效,减少汇划成 本。推行国际航行船舶入境出境手续一次办妥,缩短边检手续办 理时间。开设大宗商品、现货商品、抗疫物资、民生物资快捷通道。 全面推行国际航行船舶网上预报预检、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审批服务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潍坊海 关、外汇管理局潍坊市中心支局、潍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滨海开 发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6.提升海铁联运班列效能。巩固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成果,拓展海港功能腹地,完善内陆港布局,推动集装箱收储、 货代等中介服务向内陆港延伸。推介重点出口企业卡特彼勒与港 天公司对接,提高货物出口量。推动港天公司对接青岛港、潍坊 港,提升集装箱运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海事监管”模式,保障国 际航行船舶安全,落实防污染履约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 发改委、潍坊海事局,青州市政府、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二、优化口岸通关流程 

7.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外贸业务全程可视。 建成并启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潍坊专区,升级配套 口岸收费公示、口岸数据统计、查验信息查询、船舶抵港动态等服 务事项。推动“单一窗口”与海关、港口的信息共享,实现船舶进 港、海关查验、货物提离等各个作业环节协同。进一步完善出口退 税功能,提升无纸化水平。试点上线海运口岸危险品申报和稽核 检查系统。加强“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功能的推广及拓展,建设小 微出口信用保险地方版,开发建设结汇、售汇功能;建立口岸服务 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潍坊海关)

 8.提升电子口岸服务水平。完善电子口岸移动端在线办理功 能,提升电子口岸“通关 E 助”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水平。2022年 12月底前,完成“电子口岸情景式在线交互平台”业务功能拓展。 (责任单位:潍坊海关) 

9.深化核查分类改革提高海关核查执法效能。跟进海关总署 ERP联网辅助监管模式改革,通过智能分析系统实施网上核查。2022年12月底前,深化分类核查,对风险较低的被核查企业及事 项,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实施后续核查,并进行风险评估。 (责任单位:潍坊海关) 

10.优化关检流程。进一步缩减相关企业检疫许可审批时长, 2022年6月底前,争取海关总署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授 权,推动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部分动植物及其产品实现检疫 审批终审。(责任单位:潍坊海关)

 三、推进口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11.推进“区块链+智慧口岸”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再上 新台阶。综合运用区块链、位置感知、物联网、智能机器人、大数 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研究制定潍坊港“区块链+智慧口岸”总体 设计方案。针对潍坊港通关服务中心、潍坊港集中查验中心、潍坊 港中港区和西港区等场所监控网、互联网、查验业务网、视频会议、 智能指挥调度系统、数据存储等功能模块进行优化整合,并建立完 善监控网络系统故障快速响应机制。实现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 “阳光通关” ,港口作业“智慧运行” ,口岸数据“安全共享”。(责任 单位:市口岸办、潍坊海关、潍坊海事局、潍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山东港口潍坊港有限公司) 

四、优化改善跨境贸易整体服务环境

12.提升高新技术货物查验效率。开展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 验协同试点,对进口的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等在普通环 境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高新技术货物,优化风险布控查验模式。对在限定口岸进口的被科学随机指令命中的非法定检验 检疫货物,除必须在口岸执行的布控查验指令外,可流转至目的地 进行查验。(责任单位:潍坊海关、市卫健委) 

13.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贯彻《国家标准化发 展纲要》,在重点领域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建设技术标 准创新中心,构建新型技术标准研发平台,推动创新成果的标准转 化和产业实现。依托潍坊国际商会成立跨境电商专业委员会,组 织跨境电商行业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责任单位:市市 场监管局、市贸促会) 

14.优化整合口岸监管设施资源。加快山东港口潍坊港与森 达美港有限公司整合,对潍坊港中港区多个经营主体的外贸监管 卡口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按照口岸大通关“三互”要求,合理布局 监管设施,推动口岸查验设施共享共用,提升口岸监管和生产效 率,实现口岸查验资源的集约、共享、高效利用。(责任单位:潍坊 海关、市口岸办) 

15.建立通关时效会商机制,提升关地合作效能。按照省政府 要求,进一步提升关地合作效能,建立通关时效会商机制,巩固压 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果,持续提升通关时效。(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潍坊海关、潍坊海事局,潍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16.提升跨境贸易管理国际化水平。推动进口领域监管制度、 商业模式、配套服务等方面制度创新。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创新发展。加快优质企业便利化等“本币优先”的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推进。(责任单位:潍坊海关、市商务 局、外汇管理局潍坊市中心支局) 五、规范口岸收费 

17.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督促口岸经营单位进一步清理精 简收费项目,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 清单,强化动态调整更新,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增强口岸收费的透 明度和可比性。支持具备条件的口岸服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收缴 费服务。对有限竞争性经营的口岸服务,引入招标制度,鼓励市场 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 办) 

18.加强口岸收费监管,保持对口岸收费监管的高压态势。加 强对船代、货代等口岸经营企业收费监管,引导船公司规范收费行 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口岸收费行为常态化巡查,依法查 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口岸收费减免政策的宣传推广,提高广大 进出口企业对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 局、市口岸办、市发改委) 

六、运用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19.建设跨境物流综合性监管中心。抢抓中国(潍坊)跨境电 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和潍坊海陆空联运区位优势,培育国际航 空物流,支持潍坊跨境电商国际快件综合运营中心建设,力争 2022年建成运营,打造集跨境电商、国际邮快件于一体的综合性 监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办、市交通局、潍坊海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20.建设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口岸贸易新业 态。高质量推进中国(潍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 9610、9710、9810、1210等跨境电商模式发展;评选认定一批市级 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推动建设“一县一品”跨境电商产业园。 推动成立跨境电商企业协会。制定外综服企业、海外仓、跨境电商 产业园认定标准,组织申报省级新业态主体。实现监管部门数据 共享、业务协同,优化整合报关、税务、外汇、物流、金融等功能,积 极推动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成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窗口。优化 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实行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快速放行的便利化 通关政策。允许跨境电商商品与一般贸易商品同仓存储、同仓运 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潍坊海关、市口岸办,综合保税区管委 会)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实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尊重市场、高效便利, 坚持遵循法治、协同治理,坚持对标国际、改革创新,加强组织协 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22.严格疫情防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口岸疫情 防控工作,按照“人、物、环境”同防要求,扎实做好储存、运输、加工 分装、经营销售等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 组织做好涉外重点人群“点对点”转运、隔离、检测及闭环管理等工作,按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核酸 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防疫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 弹”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3.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全速抓 落实、求突破、开新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争一流、争第一、争 唯一”的要求,统筹做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 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市口 岸办) 

24.加大政策宣传。市口岸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 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利企便民政 策措施,多渠道了解企业合理诉求,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 应,积极研究推动解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提高企业获得感和 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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