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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www.singlewindow.sd.cn 2019-04-1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山东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跨境贸易环境的部署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深化口岸“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全省口岸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降低收费、规范服务,建立机制,按照“全力提速、能快则快,努力降本、不留余地”的原则,确保年内压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降低合规成本10%,努力锻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口岸生态。

二、实施范围

在全省16个口岸(含4个空港口岸),推进集装箱、散杂货、快件等全口岸类型全货种的通关便利化。

压缩通关时间:进口通关时间指从进口货物到港至货物允许提离的时长;出口通关时间指从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至报关单单证放行的时长。压缩工作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延伸至影响口岸通关的其他节点。

降低通关成本:涵盖跨境贸易全流程。

三、推进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要求,立足通关效率、通关成本、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属地管理。由各口岸所在地政府负责推进落实本辖区范围内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相关市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推进,确保省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上下联动。由省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着力加强工作督导和落实。对重点口岸、重点环节,省各专班要“一竿子插到底”,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四)坚持明确事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尊重规律,依法推进。属于省级事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省政府相关部门或中央驻鲁查验单位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属于中央事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省级部门对口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支持。

四、重点工作

继续推进实施我省《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加快落实步伐。同时,重点探索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出口通关流程优化和单证简化。

1.推动口岸通关、物流“并联”作业改革,规范进出口通关流程并予以公开。

2.协调推动与进出口相关单证、许可证的简化和无纸化。

3.协调推动相关部门优化与外贸相关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4.优化申报查验作业,加快推进关检业务融合“统一单证申报、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进程,推进国际航行船舶“一次申报”“联合登临检查”。

5.协调港口推行承诺作业时限试点。深化7×24小时通关保障。推进船舶“零待时”。

(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工作专班由省口岸办、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国家濒危办合肥办事处、省贸促会、省公安边防总队、山东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二)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1.清理强制服务、加价收费、提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及其他不合理收费行为。

2.查处不明码标价、不公开收费标准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3.规范企业服务,引导企业制定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4.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单一窗口”和企业网站或办事窗口公开。

(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工作专班由省物价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等按职责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三)规范口岸市场秩序。

1.严格查处扰乱市场、限制竞争行为。

2.对未做年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扩大经营范围、偷逃骗抗税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3.结合打黑除恶相关行动,进一步提升口岸综合治理秩序。

4.强化行业自律,指导港口协会、货代协会、船代协会、场站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制定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建立企业诚信公约。

5.探索建立口岸服务企业信用体系。

(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工作专班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省口岸办等按职责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实施时间为2018年8月初至年底。

8月初,召开部署动员会。

8月初,研究出台我省第二批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推动相关举措率先在青岛港口岸落地实施,在其他口岸复制推广青岛港口岸经验。

9月下旬,调度检查全省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把口岸营商环境建设向更深层次推进。

12月份,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口岸和打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调度督导工作进展,研究协调相关事项,重大问题及时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口岸办)负责专项行动日常调度和综合协调,参与各项重点工作。

(二)定期通报信息。强化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各有关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及时沟通并报送工作情况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三)强化督查评价。通过信息系统提取数据,定期公布各口岸通关时间排名。加强相关部门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的督办。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强化对各有关市相关工作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的评估,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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